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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
2017-03-04      传媒中心记者团      赵毅      点击数:

32日上午,学校与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校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校党委书记肖立军,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黄双华,副校长刘立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光旭,副院长陈远奎、杜新、何跃军以及双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字仪式。仪式由副校长何永斌主持。

黄双华对我校的学生分布情况、办学历史、办学成果等内容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对法学专业学科建设成果、师资队伍、毕业生情况进行了说明。他强调,法学专业办学历史较长,实力雄厚,在合作中能够有利推进双方的互利共赢。

期间,黄双华与李光旭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书,黄双华为阙甜甜等三名外聘教师代表颁发聘书,为mg4355线路检测中心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授牌,并与李光旭为双方共建的司法实务联合研究中心授牌。

李光旭讲话。他希望,双方能在司法领域、法学人才培养、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集中双方优势,互利互补,着力打造好集科研、资源共享、学生实践为一体的学习平台。

肖立军讲话。他强调,校地合作将推进地方知识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也将助推双方的共同发展。他希望,学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师要把自身工作做好,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同时也期待双方的合作能迈上新台阶,共同为攀枝花培养人才。

签字仪式现场

党委副书记、校长黄双华为外聘教师代表颁发聘书

党委副书记、校长黄双华为mg4355线路检测中心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授牌